为总结经验、鼓励先进,近日,新疆银监局按照《新疆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监管考核评价办法(试行)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,对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进行了考核评价,评选出10家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先进单位、34名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先进个人。我行从全疆众多金融机构中脱颖而出,被评为2014年度新疆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先进单位,也是石河子市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金融机构。同时,我行业务发展部赵瑞同志被评为2014年度新疆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先进个人。
2014年,我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在石河子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在人民银行、银监分局及各界领导的关心支持下,立足地区实际,持续加强和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,取得了显著成效。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、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金融政策,我行突出信贷重点,持续加大对小、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,进一步规范小微企业信贷服务,不断创新服务小微金融产品,积极创新担保方式,简化手续,优化流程,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开辟“快查、快审、快放”的绿色通道,切实帮助小微型企业破解融资难题,助推了小微企业的发展。截至2014年末,我行支持小微企业353家,投放小微企业贷款60175万元,占我行贷款总额的24.86%。开业至今,我行累计向八师范围内投放各类贷款73.9亿元,累计投放小微企业贷款(含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)35.58亿元,支持小微企业4028家。
今后我行将再接再厉、扎实工作,在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不断提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,为新疆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。
供稿:综合管理部 李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