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品简介
兴众贷是指银行、信用组、信用组组员三方共同合作,以信用组组长推荐为前提,对信用组组员提供的一种信贷产品。信用组为客户自由组合、至少为10户的信用群体,组员的加入需通过我行考察确定,组长的选定需通过组员及客户经理推选,并通过我行审查后方可任命,组长确定后将与我行签订承诺书,授信期限未到期,组长不得更换,我行客户经理兼任该组的秘书长。
产品特点
以信用组为载体,以实现双方共同发展,互惠共赢为目的。具有手续简便、担保方式灵活、利率低等特点。
贷款对象
与我行合作的信用组组员。
贷款用途
主要用于生产经营、正常消费等合理资金需求。“兴众贷”贷款用途不得用于房地产开发、小额贷款公司、理财投资公司等“两高一剩”行业及高污染、高耗能行业。
担保方式
“兴众贷”贷款担保方式具有多样性,可分为信用、保证、抵押等,信用组组长作为推荐人,要充分发挥对组员的主导作用,协助客户经理担当起贷前、贷后管理的角色。
贷款期限
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为一年,采取一年一授信,客户可在授信期限内循环使用,所有贷款的到期日为统一到期日。
贷款利率
被评为“兴众贷”小组的组员,利率按本行同期同档次利率执行,最低执行基准利率。
贷款期限
1个月~36个月。
申办应提交的资料
借款人为法人的应向本行提供以下资料:
1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;
2、工商营业执照,税务登记证;
3、近三年财务报表;
4、公司对账单;
5、信用组组长推荐函;
6、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。
借款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向本行提供以下资料:
1、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;
2、工商营业执照;
3、现金流水;
4、信用组组长推荐函;
5、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。
借款人为个人的应向本行提供以下资料:
1、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;
2、客户所从事行业相关证明;
3、现金流水;
4、信用组组长推荐函;
5、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。
办理网点
石河子国民村镇银行各支行及各网点
电话:0993-2706339
地址:石河子东四路香格里拉13-1号